欢迎光临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讲堂

疫情影响下的企业应对之道

与企业及个人相关的其他优惠政策要点梳理
    一、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相关提示】①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判定。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②享受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需要注意什么?纳税人应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2020年度发生亏损享受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政策的,应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二、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相关提示】从境外进口的防控疫情的物资,捐赠时已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后续是否可以申请退税?退税申请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进口的物资可以申请办理退税。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退税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三、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相关提示】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而且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具体扣除办法,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执行。扣除时,既可以在工薪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四、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相关提示】 是否只能是以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才能享受免税?财税2020年第10号公告没有规定资金来源必须是财政性资金,只要是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都可以适用。其中: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各级政府规定标准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取得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规定标准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热门文章

 0633-3695668
企业邮箱haiyanglvshi@sina.com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微信微信